机构首页 机构概况 工作动态 办事指南 资料下载 教学评估

中心简介

时间:2020-11-05
作者:lsl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简介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是学校负责高等教育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评估的教辅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

1.开展高教理论与实践研究,及时了解高等教育发展动态,关注高教热点,为领导决策和教师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提供服务。

2.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政策和措施,制定教学质量管理等指导性文件和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各教学环节的评估指标,具体实施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

3.制定和完善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教学督导机制,及时整理、分析、发布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督导工作信息,建立教学质量评估档案,为教师的评先、评优、晋级等提供支撑。

4.负责高等教育教学项目管理,课题立项、结题,项目经费的审核和检查。

5.负责学校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6.负责学校领导听课制度落实和管理。

7.根据教学质量情况适时组织召开教学经验交流会。

8.开展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和高等教育统计调查采集工作。

9.负责学生信息员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学生座谈会,组织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评管工作。

10.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协助教务处抓好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工作。


教学督导室工作职责

 


1.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

2.有计划地组织和实施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并适时以《督导简报》等方式在校园网上发布督导信息。

3.督查各二级学院督导工作情况,形成上下联动的督导体制。

4.建立学生评教和学生信息反馈机制,多渠道收集、梳理和汇总相关信息,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参考数据

5.督导工作的内容涵盖: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实验教学、实习、考核等各教学环节的督导工作,按照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三全育人”的要求在课程建设,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方面的督导工作。

6.建立教学督导工作业务档案,留存相关资料。

7.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教学评估科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上级各类教育教学评估和本科专业认证(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

2.负责组织协调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完成各类教育教学评估和本科专业认证(评估)迎评工作,制定相关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3.负责学校教学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专项评估指标体系建设与完善工作。

4.负责开展校内专业建设评估、课程建设评估等专项评估工作。

5.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填报工作。

6.负责学校高等教育统计调查采集、上报工作。

7.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教学工作检查。

8.负责学生评教、专家评教、领导评教和同行评教的组织、整理以及信息反馈工作。

9.负责公布管理干部听课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反馈管理干部听课信息。

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高教研究科工作职责

 


1.进行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教育管理等方面的高等教育教学研究。

2.负责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发布工作。

3.组织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规划办等部门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选题、申报、检查、结题验收,项目经费的审核等管理工作。

4.组织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和结题工作。

5.负责起草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

6.负责及时传达学校各种会议通知、工作指令和校内外学习交流资讯。

7.负责中心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行政经费及门户网站管理、经费预算和各级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存档和资料管理等。

8.负责中心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